目前位置:首頁 » 新聞專區 »

發揮你的創意,賺取你的獎勵!永久英雄造型大贈送

03/01

親愛的挑戰者你好,

 

你有著滿腦袋的創意無處發揮嗎?你喜歡散播歡樂散播愛,但是又苦無機會嗎?你是個天生的搞笑高手,尋尋覓覓,只求一嘗敗績嗎?

別在等了,現在羊咩就給你一個機會!第一屆傳說對決盃,趣味圖片PK賽正式開跑!

只要貼出與傳說對決相關的趣味圖片,就有機會獲得永久英雄、跟永久造型哦!!

 

活動方式與規則

 Garena 手機板中【說Bar】頁面,張貼與傳說對決相關的趣味照片,活動結束後,人氣最高的前兩篇貼文,就送永久造型或永久英雄哦!

文章標題前面必須統一打上【趣味圖片】,並且留下你的遊戲暱稱以及 OPEN ID 。

 

即刻下載 Garena 手機版:

Garena 手機版官網:http://mobile.garena.tw/KgAssist/

Garena 手機版APK下載點:https://goo.gl/VHDcx6

Android使用者可至Garena 手機版官網下載APK檔案進行安裝

IOS使用者可以直接搜尋「Garena」下載,或者進入Garena 手機版官網點選馬上下載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6 日 上午 10:00 進行結算

得獎名單將於2017 年 3 月 8 日公布於 Garena 手機板中【說Bar】頁面。

 

活動獎勵

按讚人氣第一名:永久造型-小小探險家永久

按讚人氣第二名:永久英雄-美納

 


注意事項


 

1. 圖片內容必須與傳說對決相關,可使用遊戲內相關圖素進行創作,也可搞笑cosplay、惡搞照...等不限方式呈現。

2. 投稿作品一經投遞送出後,即不得更改。凡參與本公司活動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未填寫詳盡或填寫不完整、不實、不正確或冒用他人資料報名,均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不得再請求本公司交付或主張其他任何權利。

3. 投稿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獨立創作、具有原創性,嚴禁抄襲、複製、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參賽者須保證投稿作品無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之情形,且投稿名稱、照片或內容嚴禁含有非法、政治性、侵害隱私、妨礙風化之內容(包含但不限定於猥褻、煽情淫穢、毀謗、貶低、色情、粗俗、違法、種族與性別歧視、具有色情內容或含意、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有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規等情事。前述參賽照片亦不得曾參加或同時參加其他公開徵稿活動(不論主辦單位是否為本公司),或曾是以實體/數位方式出版/發表之作品。

4. 如有前述任何情形,經本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舉報者,將取消參賽及/或入選、得獎資格,參賽者須自行負擔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將獎項交回,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5. 本公司有權利刪除任何不符合規定之報名,投稿參賽內容如與主題無關,將不列入本次活動,如無適當參賽作品入選,本公司可全權決定入選人從缺。

6.  參加者同意授權本公司於符合本活動目的之情形,使用及節錄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做成活動花絮、心得報告或活動相關宣傳使用。

7.  若經查證參賽投稿之作品有違反比賽辦法或注意事項的情況並經查證屬實者,本公司得撤銷得獎資格,得獎者應將獎勵交回,本公司並會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及要求賠償所造成的相關損失。

8.  本活動參加、得獎資格或獎品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即無法進行取消、退換貨、亦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遊戲點數/幣值、紅利,或更換其他商品或權益。

9. 如有任何因手機、平板、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活動主辦單位之事由,若因觸犯遊戲規章遭受凍結處份、個人線路不穩,導致斷線、連接失敗等問題,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得獎通知,或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而影響活動參與,本公司均不負責,活動照常舉行,不另做補償。

17. 本公司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得獎情形是否涉嫌例:人為操作、惡意灌票、蓄意偽造、多開(重)帳號、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額,本公司得一概取消之。

18.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本公司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項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19.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包含對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如不同意或有違反,應視為無參加資格 ,或本公司得取消其中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公司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